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开展生物安全督导检查
时间:2023-11-23 16:33:21
作者:科教处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物安全风险,11月21日,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开展第四季度生物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管理、实验室环境、设施和设备、实验室应急预案、个人防护装备、菌(毒)种和样本的储藏与管理、消毒及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对检验科实验室进行了全方位生物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安全无小事,细节定成败。一直以来,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预案,定期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跟踪落实。下一步,医院将从细节入手,更加完善地落实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感和防范生物安全事件能力,有效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