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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处理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4-12-09 08:00:09
作者:保卫处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危险化学品处理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处理项目

2.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通过比选确定供应商1名作为中选人。

3.项目标号:BWC-2024-127

4.项目地点: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5.预算:1.8万元

6.比选内容:

(1)迭氮钠:存量2瓶每瓶100g,合计200g。

(2)汞:存量5瓶每瓶250g,合计1250g。

共计7瓶1450g,需进行特殊处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比选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8: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比选所需资料到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保卫处。

2.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两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持以上资料报名材料,参与比选。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所需资料: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必须密封并在骑缝处外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16时00分。

5.地址: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行政二楼会议室

四、比选人联系方式

1.比选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

联系人:栗生俭

电话:0311-89892509

2.监督部门: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1-89892505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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