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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时间:2023-06-21 16:10:37
作者: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机构,始建于1984年,原第一名称为河北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2001年更名为河北省老年病医院,2020年8月更名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是集老年病、职业病、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也是河北省唯一一家以老年病治疗为特色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省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及健康教育、舒缓治疗(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任务,同时承担着全省职业病预防、体检、临床治疗、康复救治任务,是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老年医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老年友善医院、河北省老年医学会会长单位和河北中医学院教学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  2023年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  四、选聘理由

 

​​​​​​​  2020年8月,经省委编办批准,原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更名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加挂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河北省职业病防治临床中心牌子。随着医院规模不断扩大,我院老龄化健康与疾病专业人才较为短缺,难以满足当前工作任务的需要。急需既有老龄化健康与疾病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补充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人才结构,为构建后备人才梯队奠定基础,拟选聘该专业硕士毕业生。

 

​​​​​​​  五、选聘范围

 

​​​​​​​  硕士研究生学历。

 

​​​​​​​  六、选聘程序

 

​​​​​​​  (一)发布信息

 

​​​​​​​  通过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ln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  (2)报名地点: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人事处,具体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办公楼3楼人事处。

 

​​​​​​​  2.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  (三)测评考核

 

​​​​​​​  由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组织,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

 

​​​​​​​   (四)体检、考察、公示

 

​​​​​​​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lny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  (五)聘用

 

​​​​​​​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892602(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人事处)

 

​​​​​​​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七、其它事项

 

​​​​​​​  本方案由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  联系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人事处李旭

 

​​​​​​​  联系电话:0311-89892602

 

​​​​​​​  电子邮箱:HBSDBRMYYRSC@163.com

 

​​​​​​​  附件:1、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下方附件下载)

​​​​​​​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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