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剂量应以医嘱为准
时间:2022-05-26 17:00:25
作者:于敏
目前药品说明书和药物学上只给出了药物的成人(18-60岁) 剂量和小儿剂量(按每公斤体重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服药剂量没有明确标示,只是在大多数药物的服药“注意事项”下有“老年人应用时应注意减量”的警示,但减量多少没有具体说明。
对于处方药物,老年患者应按医嘱服用。有时医嘱剂量可能与说明书上的一般剂量原则不符, 但应以医嘱为准。因为医生会根据患者年龄、体重、体质好坏、病情严重程度、药物的毒性大小、用药以后的疗效以及患者对药物的敏感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最后决定用量。
如果患者或家属发现医生剂量过大时(与说明书规定相比),也可提醒医生再次确认。
对于到药店购买非处方药的老年患者,因为用药缺少医护人员的直接监测,用药时必须注意减量。
具体剂量可以参考以下用法:60岁以上老年人,最大用量一般不要超过成人用药量的 3/4。对于初次服用的药物,最好从成人剂量的1/4-1/3开始,逐渐加量,直至得到最低安全有效维持量。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好不要超过成人剂量的1/2。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河北省老年病医院)药剂科提醒大家,为了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如需咨询用药相关问题,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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