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开展HPV筛查项目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感染筛查(HPV筛查)项目外送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感染(HPV)筛查项目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比选
1.2 项目编号:FK-2024001
1.3采购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1.4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感染(HPV)筛查项目检验外送服务包括上门收集标本、检测服务、发送报告等工作内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感染(HPV)筛查项目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限:1年。
2.3 服务内容: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妇科宫颈人乳头瘤病毒感染(HPV)筛查项目外送服务项目包括上门收集标本、检测服务、发送报告等工作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方法: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要求中的声明函2个;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要求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
联系人:王志爽 梁岩岭
联系电话:0311-89892627